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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发布《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利润分配公告》。本次分红为2022年度的第1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12月12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1月1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月19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不征收所得税。